天津市特种设备监督检验技术研究院(以下简称“本院”)是经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核准的特种设备检验机构(甲类A2级)、天津市市场监督管理管理委员会核准的特种设备检测机构和特种设备乙类检验机构。本院还通过了中国合格评定国家认可委员会实验室认可(CNAS)、国家级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国家级CMA)、天津市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省级CMA),以及质量、环境、职业健康安全的三个ISO管理体系认证,是独立的事业单位法人实体,将支撑特种设备安全监察工作作为机构首要职责,能够对本院及本院检验检测人员出具的检验检测报告负责,依法承担民事、行政和刑事法律责任。
为保证本院检验检测数据、结果的真实、客观、准确和可追溯性,公正地开展检验检测工作,特声明如下:
1. 严格执行国家法律、法规、政策,不受任何来自内外部的、不正当的商业、财务和其它因素的压力和干扰,独立开展检验检测工作,遵循客观独立、公平公正、诚实信用的原则,恪守职业道德。
2. 遵循以客户为关注焦点的原则,对所有客户提供可靠、便捷和相同质量的服务。
3. 在法律允许范围内,严格遵守为客户保密的原则,保护客户认为需要保守的技术、商业秘密。
4. 本院以及本院全体工作人员不从事特种设备的生产、销售,不以本院名义推荐或者监制、监销与检验检测工作有关的特种设备,不从事其它影响本院公正开展检验检测工作的活动。
5. 本院及本院全体工作人员不得与本院从事的检测活动以及出具的数据和结果存在利益关系;不得参与任何有损于检测判断的独立性和诚信的活动;不得参与和检测项目或者类似的竞争性项目有关系的产品设计、研制、生产、供应、安装、使用或者维护活动。
6. 本院工作人员的报酬不单纯依据实施检验检测的数量,及检验检测的结果来确定。
7. 严格执行市财政局、市物价局和天津市市场监督管理委员会制定的特种设备检验检测收费标准。
院长 :牛卫飞